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4S店售后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24-10-06 16:27:21

  在我国,汽车零部件编号按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于199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统一编制。其方法如下:

  (1)汽车零部件编号。汽车零部件编号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件号、结构区分号、变更经历代号(修理件代号)组成,如图所示。

  结构区分号位于组号或分组号之后,表示该组或该分组的系统总成或装置的不同结构;结构区分号位于件号之号,表示该零件总成或总成装置的不同结构。

  (2)不属独立总成零部件编号。对于不属独立总成的连接件或操纵件,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图所示。

  (3)属于独立总成的零部件编号。对于属于独立组总成的零部件,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图所示。

  1)适用于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规则。

  2)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编号,但不包括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

  2)分级号:用4位数字表示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分类代号。前2位数字代表它所隶属的组号,后2位数字代表它在该组内的顺序号。

  4)结构区分号:用2个字母或2位数字字区别同一类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不同结构、性能、尺寸参数的特征代号。

  5)变更经历代号:用一个字母和一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更改过程的代号。当零件或总成变化较大,但首次更改不影响互换的

  用A1表示,依次用A2、A3……;当零件或总成首次更改影响互换时,则用B1表示;若再次更改影响互换,则依次用C、D…表示。

  6)修理件代号:在标准尺寸的基础上尺寸加大或减小的修理件,按其尺寸加大或减小顺序进行编号。其代号用2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前一个字母表示修理件尺寸组别,后一个字母为修理件代号,用“X”表示。如某一修理件有3组尺寸时,其代号为“BX”、“CX”、“DX”。当该组修理件标准尺寸进行更改影响互换时,应相应更改尺寸组别代号,其字母根据更改前所用的最后字母依次向后排列。如更改影响互换时,标准尺寸的更改经历代号为“E”,则相应修理件代号为“FX”、“GX”、“HX”。

  16)组27,支撑连接装置(牵引汽车用),共17个分组:2700—2731;

  2)大类内序号,以两位数字表示,在01-99范围内顺序编号。在编号容量许可的条件下,第二位为偶数时(含“0”)表示粗牙产品,为奇数

  3)第三部分:变更代号,以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按B、C、D……顺序使用(不用字母“I”、“O”、“Q”、“Z”)。

  4)第四部分:尺寸规格代号,依产品型号及其特征参数而定,用数字表示,其位数为2-3位或3-6位不等。

  6)第六部分:非基本机械性能、材料代号,产品标准中已规定基本的机械性能、材料、不标注代号。产品标准还规定了可选用的其他机械性

  8)第八部分:总成件专用隶属件代号,仅用于该总成的零件,其代号以自1起的数字顺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