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沪昆线湖潮货场粮食专用线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贵州贵安现代铁路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主要内容: 贵州贵安现代铁路物流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机械设备,拟采购的总投资约2108.08万元。包括:电动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燃油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电动城市配送厢式货车、电动生产调度车、燃油牵引车拖头平板拖挂、皮带输送机、配套充电设备等。具体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本次招标范围为全部设备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包括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等)的招标。(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6)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查勘。3.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成立不足1个财务审计年度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的产品,均需提供相应资料;(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 25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 时至09:00-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4.2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邮箱正文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线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 14 日 0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