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的专业原则
发布时间:2024-09-22 16:38:11

  1.3呈现并核实事实的细节,但这些细节不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未成年人的权益。

  1.4尽可能明确交代消息来源,以直接引语的形式再现当事人的陈述或观点,或按照其原意进行概括。因保护消息来源而隐匿其姓名或身份时,传媒有责任对消息来源进行核查和保密。

  在全球范围,新闻从业者往往会被赋予“真相寻求者”(truth-seekers)、“真相讲述者”(truth-speakers)和“权威的真相揭露者”(authorized truth-tellers)等角色,而新闻的职业道德和程序,保障这些角色的实现。①

  真实原则已写入许多国家的新闻职业规范之中。欧洲学者对29个国家的31个新闻职业规范进行比较后发现,其中最普遍的原则即是真实原则;另有学者对世界几大主要地区传媒的职业规范进行调查后也发现,“寻求真相”(quest for truth)这一原则已明确写入新闻职业规范中。②

  该原则要求新闻从业者追求真相,包括持续报道;说明信息来源;不报道任何明知虚假的事情;不以任何误导受众的方式操纵图像和声音;不剽窃等。准确地叙述新闻,包括报道中正确拼写所涉及的各类名称;尽可能以直接引语的形式再现当事人的陈述或观点,或按照愿意进行概括;核实报道中的细节。

  新闻工作面临的基本矛盾在于“具体事件的纷繁复杂与新闻报道不可避免的简约”。具体新闻的真实,只能表现为一个认识过程。马克思认为新闻真实的展现过程是一种有机的报纸运动,“只要报刊有机地运动着,全部事实就会完整地被揭示出来。最初,这个完整的事实只是以同时发展着的各种观点的形式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这些观点有时有意地,有时无意地揭示出现象的某一方面。但是归根到底,报纸的这种工作只是为它的一个工作人员准备材料,让他把材料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报纸就是这样通过分工——不是由某一个人做全部工作,而是由这个人数众多的团体中的每一个成员担负一件不大的工作——一步一步地弄清全部事实的。”③

  2.1记者只叙述事实,不在消息中对事实以个人口吻加以评论或对事实的性质做出判断。

  19世纪中叶,世界主要国家结束政党报刊时期、转向商业报刊时期,从那时起,客观和公正原则逐渐成为新闻传播业的职业理念。当时的时报刊为吸引更多读者而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放弃了原有的政党倾向;19世纪传播科技的发展(照相术、电报、电影),使世人对于传媒能够客观地反映现实,树立了信心;④19世纪的主流哲学理念(马克思主义哲学),否定了18世纪的“不可知论”,也为确信传媒能够帮助人们认识世界提供了认识论的基础。

  尽管19世纪以来,新闻客观公正原则总是不断地被质疑,然而批评各种不客观不公正新闻的标准,仍然是客观公正。客观公正原则,自确立以后就被认为是新闻专业理念的奠基石,⑤作为一种理想,客观公正原则与真实准确原则一样,已被看成许多新闻工作者职业自我认同的关键要素,⑥尽管在新闻实践中总是不完善的,但并不意味着记者不应该去追求这样的原则。⑦

  总体说来,客观公正原则内涵主要包括:事实与观点的分离;对争论双方的平衡报道;利用消息来源来陈述事实或观点;⑧以及其他接近的表述,如公平、平衡、无偏见等。

  3.时效的原则,第一时间报道事实,不拖延或隐瞒,除非有合乎法律和新闻职业道德的理由

  传媒和新闻从业者的职责就是向公众报告刚发生的重大事实,即马克思所说:“经常的战斗准备,对于急需报道的耸人听闻的当前问题的热情关心。”⑨时效原则是新闻职业的基本原则之一。新闻具有转瞬即逝的、短暂的、易损的特质,因而其使用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降低。⑩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时效原则自然成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理念,现代传播科技的发展使得新闻时效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⑾时效原则在微观层面要求记者尽可能最快地采集和传播新闻,要求记者具有较强新闻传播业务素质去适应这一职业工作的这一特点;在宏观层面,则要求传媒第一时间发布新闻,没有恰当的理由不能拖延或隐瞒新闻的发布。

  4.自主的原则,新闻从业者与所报道的人或组织保持适当距离,不与其发生经济利益关联

  这里的自主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外部的自主,即传媒外部独立于政治和商业的操作,传媒和新闻从业者在采访报道时,要坚持按照新闻价值标准选择事实,与所报道的人或组织的关系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与报道对象发生经济往来;拒绝接受报道对象的馈赠。另一方面是内部的自主,编辑部门按照专业原则进行运作,不被广告或公共部门所左右,即传媒内部的编辑部门独立于经营部门。⑿对于新闻传播业职业身份认同的形成而言,自主或者说抵御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各种形式的压力,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SPJ)1996年修订的《新闻职业伦理规范》中明确提出“独立行动”的原则,记者要避免与采访报道相冲突的现实利益或可能的利益,不参加可能影响自己公正形象和传媒信誉的组织和活动。

  (本文为陈力丹、周俊担任主要起草人的《中国新闻职业规范蓝本》草稿“总则”摘要,为教育部基地重大课题“我国新闻职业规范研究”项目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