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07:19: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0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15,203,5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4月20日完成登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152,035,000股增加至152,400,000股。因此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52,400,000股为分配基数,派发现金15,240,000.0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2)发放范围:截止 2021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7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4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7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减持最低价格由8.22元/股调整为8.12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必一sport